8月1日,安乡县人民法院协助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办理一起异地执行案件,成功扣押涉案挖掘机一辆,为兄弟法院案件的顺利执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鼓楼区法院接到线索,涉案挖掘机停放在安乡县黄山头镇某地。安乡法院执行局在收到鼓楼区法院的协助申请后,迅速调派一名执行干警、四名司法警察和一台警车,前往涉案挖掘机停放地。
到达现场后,王某表示该车辆是从李某(被执行人)手中分期购买,拒绝交出挖掘机。安乡法院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析理,告知其该车辆已被法院查封,由其继续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经过反复沟通,王某同意交出车辆,并主动配合执行干警查验涉案挖掘机、清点随车物品。后在安乡法院执行干警协助下将涉案挖掘机送往南京。
此次协助执行是安乡法院与外省法院联合执行的一个缩影。安乡法院始终坚持全国法院执行“一盘棋”的思想,不断强化执行工作联动协作意识,积极支持、协助异地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打破区域壁垒,缓解异地执行压力,确保异地执行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