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张保护令,我就不怕了,心里放心了许多……” 申请人刘某在拿到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时,眼中闪烁着泪光向法官表示感谢。近日,安乡县人民法院发出了2022年第一份维护妇女权益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人唐某均系再婚。刘某婚前育有一子,唐某有三个子女,婚后未育子女。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常因琐事争吵,继而发展到肢体冲突的地步,2020年10月因肢体冲突刘某向当地派出所报警。2022年1月刘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起诉离婚期间,唐某对刘某实施家庭暴力两次。2022年3月1日,唐某跟踪刘某,堵截其车辆,强行抢夺了刘某的手机,并进行言语恐吓,对刘某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为此,刘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刘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裁定禁止唐某对刘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唐某骚扰、跟踪刘某及其相关近亲属,裁定自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该案承办法官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裁定书,并告知被申请人唐某违反禁令的法律后果: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