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彩礼返还遇上法院执行,会产生怎样的火花呢?近日,安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女方返还男方10万彩礼的案件。
2019年7月,被执行人童某与申请人陈某经朋友介绍相亲恋爱。初时,两人相处感情融洽,在见过双方父母后,陈某为表心意一次性给予童某及家人10万元彩礼作订婚之用。双方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后,因琐事产生矛盾而发生争吵,后未办理结婚登记就分开了。之后,陈某将童某告至法院,要求其退还彩礼。法院依法判决童某返还彩礼。因童某拒不履行返还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经调查发现,童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她本人承认已将彩礼用了一部分,剩下部分由其父亲保管,现今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执行干警随后将童某依法传唤到法院,与其耐心沟通,向其释法明理,又通过电话、微信方式到童某父亲,说明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童某与陈某达成和解分期偿还协议,且童某父亲为童某做执行担保,督促其履行和解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