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正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成“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双节期间,安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辗转8000公里,远赴祖国边疆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成功执结一起涉合同纠纷案件。
因洪某欠黄某工程款30万元,黄某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洪某偿还黄某工程款30万元。判决生效后,洪某并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多方查询,被执行人洪某名下并无存款。通过多种形式、渠道联系洪某,并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但其均找各种借口拒绝给付,还与执行干警玩“躲猫猫”,致使案件陷入执行僵局。但执行干警不轻言放弃,经多方打听、询问,了解到洪某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有开设公司后,便决定立即出发,前往洪某公司住所地开展执行工作。
到达目的地后,顶着高原反应带来的不适,执行干警边吃药边查人找物,终于找到洪某的公司及其车辆。面对执行干警,洪某仍找多方面理由拒不偿还欠款。交谈中,执行干警发现洪某说话重庆口音较重,便尝试用重庆方言与其沟通。通过执行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教育后,洪某深受触动,当场安排其助理将欠款及案件执行费转到法院执行案款专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虽远必行,虽久必至。在之后的执行工作中,该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