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申请人说明案件执行情况
指导申请人签字确认
为申请人发放工资款
1月4日下午,在安乡法院第二审判庭里,执行法官为32名农民工发放工资案款69.44万元。在拿到工资后,农民工连声感谢。
易某、许某等32人与江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系列案,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江某未自觉履行义务,易某、许某等32人等向法院申请执行。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将案款执行到位,承办法官对该系列案进行优先执行,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了解到江某在某建设公司有工程款及报建费、施工许可费、安全措施费等可供执行后,及时作出裁定书,提取了该笔款项。
据悉,安乡法院不断创新执行举措,通过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敦促债务人履行义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安乡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实现让“老赖”无处遁形、财产无处可藏、失信寸步难行、拒执必受追究的执行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