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依旧占据他人土地耕种经营。6月5日,安乡法院对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实行了司法拘留。
1995年以来,张某承包经营安乡县某村5亩土地,2009年,安乡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为其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期限为2009年8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03年张某因到县城做生意,土地转由曹某耕种。2010年后张某要求曹某返还5亩土地,曹某拒不返还,经村委会、乡镇府多次调解,一直未果。因此张某诉至安乡法院,请求曹某返还承包经营的5亩土地,并给付5年土地租金3000元。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曹某返还原告张某农村承包土地且给付原告张某土地租金3000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曹某拒不返还张某农村承包土地且未给付土地租金3000元,经数次商讨未果,原告张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6月5日,安乡法院执行法官到曹某家中,却不见曹某踪影,后经多方询问走访,终于在一家摩托车修理店发现曹某。为维护司法权威和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当天上午,执行干警将曹某拘传至法院,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法对其实行司法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