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老人丧失劳动能力,女子到其家中帮忙照料生活,见衣柜中有一存折,便心生歹意盗存折并取现。近日,安乡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熊某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8年1月8日上午8时许,熊某来到邻居段某(年满80周岁,已丧失劳动能力)家中,在帮段某整理衣柜时,发现其养老金存折放在衣柜抽屉里,便动了歪心思,偷走存折。熊某随即到银行柜台上,套用初始密码取走段某的养老保险金1600元,事后将该存折放回原处。被害人段某报案后,熊某于2018年1月20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退还段某16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已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熊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且主动退还赃物,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熊某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