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王某不仅自己吸毒,还多次伙同他人一起吸食毒品,经群众举报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安乡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2 000元。
2017年7月14日至18日,王某先后三次提供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及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伙同吸毒人员郑某、李某、刘某等人在自己租住的某宾馆一起吸食。且王某因容留他人吸毒及自己吸毒,2013年12月17日被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合并行政拘留十日。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不仅自己吸食毒品,还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毒品、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王某曾因容留他人吸毒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但其不思悔改,在短短五日内,接连三次容留他人共同吸毒,直至被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查处。其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归案后,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