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社交平台,微信确实融入了我们的生活。近日,安乡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宗离婚案件中,便通过微信语音来推进庭审。
2017年8月,安乡县居民李某向安乡县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与妻子毛某离婚。据了解,李某和毛某于2011年11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以及经济方面的原因产生矛盾。2015年正月初一,毛某不辞而别,两人开始分居生活至今。
安乡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因毛某一直下落不明,法官便依法刊登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但毛某一直不露面。在开庭前夕,她通过亲友转告,知晓李某到法院起诉离婚,便委派代理人参加了庭审。
庭审开始后,法官发现,这是一起事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而毛某的代理人却只获得毛某的一般授权,于是联系毛某,但毛某表示不愿意到庭。在征得原告、毛某及毛某的代理人同意后,法官当即决定,利用微信语音继续开庭。
毕竟是微信语音,须先确认身份。法官要求李某对毛某的声音进行辨认,确认是毛某本人后,庭审继续。法官通过微信语音询问了毛某对婚姻的想法,毛某表示同意离婚,同时要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偿还。
庭审后,法官将庭审笔录送达毛某进行了签字确认。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准许李某与毛某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偿还。
新闻链接: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