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案件快报
男子盗手机套密码转移财产获刑
作者:陈山中 杨彬  发布时间:2017-12-19 17:00:07 打印 字号: | |

    近,安乡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潘某偷盗他人手机,套取微信密码,转移被害人微信钱包和银行卡内余额10 000,被判处拘役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 000

 

    201792621时许,潘某乘人不备,盗走车某的手机。当日22时许,潘某在网吧套取所盗手机微信支付密码,将车微信钱包内的600元及绑定的银行卡内9 900转账至自己银行卡内。转账后,潘某将所盗手机和自己的银行卡藏匿于朋友衣柜内,并将非法所得赃款3 500元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认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乘人不备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其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对随案移送的涉案手机银行卡予以没收,上缴国

来源:安乡法院网
责任编辑:陈 蕾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736-4332269 办公传真:0736-4332269 立案电话:0736-4332283 执行电话:0736-4332297 地址: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 邮编:41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