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均要求取得子女的抚养权,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可否作为抚养人?近日,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
原告冷某(女)与被告熊某(男)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夫妻双方均在外地务工,小孩常年跟随祖父母生活。不久,夫妻双方因性格不和渐生矛盾,虽多次协议离婚,但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多次协商未果后,冷某便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冷某与熊某的直接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考虑到孩子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也表示愿意继续照顾孩子,故法院判决冷某与熊某离婚,婚生女由父亲熊某抚养。
【法官说法】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但须注意的是,抚养义务人仍是父母,而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对小孩的抚养教育,仅是帮忙的性质,绝不能代父母任何一方对子女的抚养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