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天天用微信聊天、会友、抢红包,没想到这一通讯工具在法官手里,还能开庭断案。日前,安乡县人民法院便通过微信,审理了一宗离婚案。
2013年,姜某的妻子王某只身前往国外,至今未归,两人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于是今年姜某便向安乡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离婚。因王某身在国外,具体地址不详,法律文书一时难以送达,案件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了解到,此前姜某和王某一般都是通过微信进行联系,两人在聊天中也都表达过离婚的意愿。一番思考后,承办法官便添加了王某为微信好友,通过视频聊天以确认王某的真实身份,并对离婚案件的审理进行法律释明。王某当即表示将委托其近亲属作为代理人出庭,并向法庭邮寄了一份调解协议书。
12月11日该案开庭,王某的父亲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法官再次通过微信视频确认王某的身份,王某出具了护照等身份证明。法官当庭出示了王某书写的调解协议书,并由其通过微信视频进行确认。王某亦通过微信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离婚协议。为确保本案程序的合法性,法庭对整个过程进行了录像。
该案的承办法官坦言,自己接触微信也就一年有余,从未想过有一天会用此当作庭审的工具,“本案如果要当事人直接来开庭的话,无疑会增加其诉讼成本,同时也会影响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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