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乡法院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470万元的网络传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秦某、季某、马某等9人拘役或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5万元不等。
2011年2月,多多信息科技优先公司与广东康力医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广东康力医药公司公司授权多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多多系统,对外称康力多多(未注册)。从2011年11月起,康力多多以购买一定数量的日用品、保健品等产品作为入会条件,以会员网站为基础,开设不同等级会员,分别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商务中心和专卖店,分别对应人民币880元、4400元、8800元、17600元、30000元和50000元。会员通过发展新会员获取直推奖、组织对碰奖、辅导奖、互助回馈奖等作为奖金提成。
截止到2013年4月该网站被取缔,秦某等人共发展吸纳会员4705人,收取会员费2400余万元。其中,被告人秦某注册会员账号后发展会员层数42层。下线会员1464人,获取奖金100余万元;被告人季某发展会员层数64层,下线会员5734人,获取奖金88余万元;被告人马某发展会员层数53层,下线会员567人,获取奖金21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