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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钱眼开”生盗意 偷朋友获徒刑
作者:张献文 高慧  发布时间:2010-06-09 17:29: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朋友财物的案件,依法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012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徐某和被害人罗某(女)到安乡县深柳镇某某宾馆404房开房休息。罗某进房内卫生间洗澡,将裤子放在房内床头柜上,被告人徐某看见其裤袋内有一叠现金,遂生盗念,将其裤袋内的部分现金4000元盗走后逃离房间。赃款被其挥霍。2010222日,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裕南街派出所民警将正在该辖区某网吧上网的徐某抓获。

责任编辑:李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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