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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引产讨“说法” 动粗伤人获徒刑
作者:刘应典  发布时间:2010-03-30 08:46: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乡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一审判处被告人文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刘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0926日晚730分许,被告人文某因其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强制引产,欲找村妇女主任谭某“讨个说法”,遂邀集被告人刘某、同案人李某(另案处理)窜至谭某家。文某就妻子被强制引产一事与谭某发生了争吵,并打了谭一耳光,两人遂纠扭在一起。谭某丈夫陈某见状上前制止,被李某按倒在地,刘某上前用椅子击打陈的头部。正在家看电视的谭某女儿陈某某和外甥女张某某听到打闹声出来帮忙时,被李某分别用木棒和椅子击伤头部。住在附近的张某听到其女张某某呼救声赶来,又遭刘某殴打。被告人等见围观群众增多,趁机逃离现场。经鉴定,张某某为轻伤。陈某某为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文某、刘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地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文某还赔偿了被害方经济损失共计6万元。

责任编辑:李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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