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安乡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杨某、刘某实施司法拘留,并对二人各处罚款2000元,从而成功执结了两件无照经营的行政执行案件。
被执行人杨某、刘某,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擅自于2009年4月20日在安乡县大鲸港镇农贸市场内从事活鸡宰杀和销售经营活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杨某、刘某依法作出取缔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二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工商行政机关遂向安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杨某、刘某无照经营非诉行政案件。受理案件后,该院法官多次和二被执行人谈话,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但二被执行人仍然在市场内无照宰杀活鸡,该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