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案件,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9年2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周某和齐某到朋友张某住宿的城关镇某大酒店412房间玩耍。次日上午8时许,周某因毒瘾发作,见齐某已不在房间,乘张某熟睡之机,在张的裤子口袋内盗得现金2000元后离开房间,一部分赃款用于购买毒品,余款被其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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